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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时间:2022-11-01 浏览量:26次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应在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期间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财政不予补贴,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1  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分为手机自助缴费和台式电脑缴费。

  一、手机自助缴费步骤:

  1.下载“智慧社保”手机APP软件;

  2.进入“智慧社保”软件,选择“更多”功能;

  3.选择“自助缴费”,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密码(新用户需先注册)并登陆;

  4.选择“城乡居民缴费”,确认缴费信息;

  5.选择支付渠道,按照相关提示完成缴费;

  6.该系统支持为其他参保人员缴费。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二、台式电脑自助缴费步骤

  1.登陆网站“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进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服务平台”界面;

  3.进入“个人服务大厅”选择“社会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密码(新用户需先注册)登录个人服务界面;

  4.在左侧菜单选择“网上缴费”,点击“城乡居民网上缴费”打开“唐山市人社缴费”页面;

  5.进入“唐山市人社缴费”页面选择个人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点击“个人登录”;

  6.登录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确认参保缴费信息无误后按照相关提示完成缴费;

  7.该系统支持为其他参保人员缴费。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1.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在征缴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所属代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业务,专管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将参保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其填写《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家庭登记表》留存相关资料建立参保档案,并告知参保人员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和提醒参保人员次年续保缴费时间。

  如发现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重复参保或新生儿超过180天等不能缴费情况时,须告知参保人未能成功参保和暂时不能缴费的原因。

  2.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村委会专管员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续保家庭的《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上及时填写缴费记录,为新参保家庭办理《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2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4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2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

  我市户籍城乡居民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个人不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五保)供养人员、低保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1-2级重度残疾人员及各县(市、区)批准的其他困难对象个人缴费标准,另行通知。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参保范围

  (一)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居民。

  (二)非我市户籍各类学生。

  (三)已办理我市居住证的常住居民、港澳台居民和已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员。

  (四)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配偶和子女也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注意事项:

  1、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应在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2、符合条件应在当年缴费期参保(续保)而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其他年度参保时要从符合参保条件(断保)年度起补缴医疗保险费。

  3、期间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财政不予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3  个人医保错过缴费时间分以下情况办理:

  1、如果是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错过当前的缴费时间后等下次缴费期开放后补缴即可,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则不能补缴只能按下次缴费时间起记录;

  2、如果是居民医保,如果错过当前的缴费时间,则只能按照下次缴费时间缴费。不过有些地区会适当的延长缴费时间,具体需要你向当地的社保大厅确认是否可以延长缴纳。

  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居民医保实施的是预缴费,所以,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纳费用,不缴费将无法享受待遇。

唐山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步骤

  医保断交后的补交流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